宋修文看着眼前男人,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他……是今年的阅卷官?
这也太年轻了,看上去比他都要小。
难怪他会名落孙山,原来阅卷官这么不靠谱!
“敢问大人是……”
明哲不悦皱眉,“怎么,你眼里只有沈相,连本官是谁都不知道?”
他身边的小厮立即道:“睁开你的眼睛瞧仔细了,你面前坐着的这位是礼部尚书明哲明大人!”
听到明哲的名字,外面的人皆倒吸了一口冷气。
明哲二字,在东越乃是神童的象征。
他出生三月便可开口说话,三岁作诗,五岁作画,最擅长一心多用,左手画圆右手画方,吟诗作赋时,还能手脚并用描绘山河壮阔,当年他那幅画被无数文人墨客竞相收藏。
十二岁,他在春闱中一鸣惊人,成为前无古人的最小状元郎,十五岁成为翰林院学士,十八岁官拜礼部尚书,而今才不过弱冠之年,就已经登上了别人穷其一生也站不到的高度。
东越有才之人大都恃才傲物,偏偏他半点也不放在心上,不仅从不卖弄才华,还毫无进取之心,生平最怕愿望便是混吃等死。
行为举止放浪形骸,吃喝嫖赌样样俱全。
经常十天半月不着人影,天天泡在青楼,就连早朝都不去。
每每醉酒后留下的诗赋都会惹得花娘争相传唱,不消三日便风靡整个盛京。
而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皇帝都拿他没有办法。
众人每次提起他,总是惊艳于他的才学,却又叹息他的自甘堕落,最后道一句“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