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奇怪。”方靳铁了心是要长枪。
于是在他用匕首杀了两只尖牙兔子之后,林禁还是用晶砂给方靳做出了一把长枪出来。
“好帅!”青慕尖叫。
林禁也分不清她到底是在说自己铸武器帅,还是说那把长枪帅。
只有方靳一手拿起那把长枪,自恋地说:“帅吧!”
青慕和舒以桐只是翻了个白眼。
那把长枪的笔直流畅,枪头尖锐得像是蛇头,枪缨鲜红,风吹则动,那洁白的枪身,又好似泛着冰一般的寒光。
方靳满意地挥了挥手里的长枪,像是古代战场上的战士,同样英姿飒爽,他对着林禁说,“费心了。”
“不用谢我,没有洛小丢我才不会帮你做。”
但方靳的衣服配上长枪真是怪怪的。
在暮色降临的时候,青慕自掏腰包拉着方靳去买衣服。
在方靳看上一件白色的长袍时,林禁心中一惊:我和小丢的白色情侣装,你捣什么乱!
都说男人爱上一个人之后,会变得小肚鸡肠。这句话用在林禁身上一点也不差。
可是方靳就还看中那件白色的衣服,马上就要取下来试。
衣服铺子中的老板早就认识他们了,只是不认识方靳。上次林禁在这里用两百颗晶砂豪气地给小丢买了一件衣裙的事情,店老板说什么也不会忘。毕竟,那是他店子里最贵的一件衣服了,简直就是衣中尤物。
既然方靳和林禁他们站在一起,一定也是一位“大款”。店老板笑嘻嘻地走过来问,“是这位帅哥要买衣服?看上这件白色的了?好眼光!”
正当店老板准备帮方靳取下来那件衣服的时候,林禁对店老板使了个眼色,摇了摇头。店老板也是个聪明人,立马明白过来。
店老板不改笑脸,把手抽回来,打量了一下方靳说,“帅哥,我觉得你拿着长枪好神气啊!简直就是古代杀敌万千的少年将军啊!这么帅气一定要穿战袍,你看看,这里有新款的……这款您穿上一定最帅!”
方靳将信将疑地走过去看,那衣服的确好看,深褐色底色,带着淡淡寒光,黑色腰带,黑色护手,精致极了。
店老板又介绍,“这件衣服还自带铠甲呢,你看你看——”店老板敲了敲衣服腰间透明般的硬铠说,“这里一般的匕首都刺不进去。”
虽然听店老板夸得天花乱坠,可是方靳回头看了一眼小丢,他还是想要和小丢穿一样的白色衣服啊……两个白衣翩翩的人站在一起多养眼,简直就是天作之合……
“我还是想要白色的那件。”方靳固执地说。
林禁也偷偷给舒以桐使了个眼色,舒以桐明白过来。心想这“恋爱中”的少年杀手啊,简直太小肚鸡肠……连一件衣服都计较!
舒以桐又望了望方靳,无奈地想,虽然方靳是小丢的哥哥,可游戏里感情不及利益……还是站在林禁那边吧!毕竟林禁更强!留住强力队友的心才对自己有利!
于是舒以桐走出来,清了清嗓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