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猜猜,那一觉我睡了多长时间。”
马致远夹一大块鹿肉吃了,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嗝,伸出两根油腻的手指,“整整两天!”
大伙一阵唏嘘,只听马致远继续道:“我醒来的时候,眼前一团漆黑,恍惚一阵才想起自己身在何处。
“感觉脸上一阵瘙痒,有什么东西在爬,用手一摸,肉肉的几条,摸索到电筒拿到眼前一看,娘的,大白蛆啊!
“我那时奇怪了,哪里来的蛆虫?晃着电筒再一看,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前两天被我一枪崩去半边脑袋的丧尸,已经生蛆了,那些蛆虫就是从它的脑袋里爬出来。你们说,恶不恶心?”
王子轩笑道:“马哥,我真服了你了,你和丧尸同睡在小烟酒店里面两天,都不怕臭。”
“臭!怎么不臭?”马致远道,“我睡着的时候,根本闻不着,可是一醒来,那像屠宰场经年累月积攒的恶臭,熏得我不愿再多呆一秒。
“我站起来,感觉有些头晕眼花,打开一瓶红牛两口喝完,感觉精神好了许多。定定神,打开一条门缝,用一只眼睛往外张望。
“外面有点月光,小镇的街道上,那些孤魂野鬼似的活死人还在。我瞅准空挡,悄悄溜出门,钻进了隔壁的早餐店。
“早餐店里面桌椅翻倒,筷子和打碎的碗渣子到处都是。后面还有一间屋子。
“我走进去,检查完里屋是老板一家起居的地方,没有丧尸,才极慢极慢地拉下了卷帘门,两天没有吃饭,我喉咙里面都快伸出手了。
“小镇的早餐店没有液化气,烧的是蜂窝煤,我实在等不到慢慢生火煮饭,在橱柜里面翻了翻,找到十几个生鸡蛋,忙打碎了,迫不及待地喝下肚子。这才到里屋生起了火。”
“干嘛不在外面的屋子生火?”王子轩话一出口,自问自答道,“哦,是怕火光从门缝里透出去。”
马致远点点头:“我煮了一大海碗面条,用早餐店的辣子鸡下着,呼哧呼哧地扒完,吃完面条,冒出一通热汗,顿觉全身舒服了许多。
“后来,我在这家早餐店又住了三天,吃喝不愁,我却感觉越来越孤独了。于是在第四天清晨回到派出所,驾驶着汽车离开了小镇。
“出了镇子,我顺着公路往前开,突然又有些茫然起来,我到哪儿去呢?天大地大,却好似找不到容身的地方了。
“我就这样开着车,开始满世界的游荡,不知不觉间,就过去了三个月。
“这三个月的时间,我跑了很多地方,晚上基本都睡在车里,日晒雨淋的辛苦就不提了,但是,我一个活人都没有碰到。
“有一天,我驾车到了湖南省境,中午的时候看见了一座小县城,县城周围青山绿水,风景倒是很不错。
“我没有目的地,出来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找到几个幸存者,大家抱团取暖,活下的希望也会大大增加。我想,在这县城里面,会不会找到活人呢?
“我把车停在县城郊外,爬到公路边的一座小山头上,朝县城里面张望。远远的,似乎看见一缕青烟升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