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来这儿啊?”席美鑫表示不懂,“我说你们这些小孩,出门怎么都是去一些广场之类的地方?我们以前啊,都是去一些商业街逛逛街买买衣服什么的。哪里有像你们现在这个样子的,一天天就呆在一个大广场里面不透风,也不逛街买衣服,就是买杯饮料坐一天蹭WiFi空调。”
“我真不懂,回家不就好了嘛,在家里呆着也是一样的嘛。大不了想见同学的话,就领回家呗。”
席美鑫一声一声的吐槽好像是正中席琳的靶心。
席琳听得妈妈道出了自己的本质,也不多说,就是道:“这种感觉不一样嘛。”席琳嘿嘿地傻笑。
这时候两个人差不多也逛了一圈了,席琳心中也熟悉地形了,就对席美鑫道:“行啦,那我们就回去吧。”
“好。”席美鑫点头,拉着席琳回到车上。车在夜间的B市里穿梭着,像是鱼在穿梭着洋流被太阳的光亮一次一次地涂抹鱼鳞。
“滴滴滴滴——”刺耳的闹钟声在他旁边的书桌上响了起来。
他手一拍,那个闹钟顺势就掉到了地上,电池被甩了出来,终于停止了声音。
闹钟掉在地上的最后一声,成为了惊扰他睡梦的最后一块儿绊脚石。
一个哈欠,从床上爬了起来。他从地上捡起闹钟和甩出来的电池,像往常一样漫不经心地把电池塞回有点变形的盖子里头。
他是李锦畅,说出来难听,是个狗仔。
最初刚入行的时候他也会觉得很丢人,毕竟从前他是一个正经的,至少是正面形象的媒体人。老婆和孩子也嫌弃过他这狗仔的职业。但是好在,最后他还是成功了。
新一代第一狗仔,这是大家给他,给代号为J先生的他的荣誉。
他站在半身镜前仔细观察着自己,脸又多了点褶皱,头发还是一如既往的夹了一点斑白——看来是要染一染了。他从衣柜里拿了一件黑色的衬衫和卡其色的裤子,往自己身上一套,别说,还真是人模狗样的。
微微叹了一口气。他用手摸了摸那面半身镜,上面贴着一些小皇冠类的贴纸,是他的女儿李琳——不现在应该叫席琳小时候贴上去的。
这间房子是一间很小的房子,是很久以前,前妻与自己尚没钱的时候租的,设施上都没有大变。他回来B市,突发奇想地想要回到故地,于是拒绝了高级酒店会所,回到这个廉价租金的地方。
以前的生活是比现在要贫穷百倍,但是以前难得所拥有的东西却是像被噩梦咬住了一样,死死地不肯松开口。
“快隐退了吧,毕竟钱也够了。”李锦畅这么想,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外套领子,走出门去。
前些天接到了线报,据说徐赫冉拍节目现身B市。
原本全国有这么多的明星,他不必因为徐赫冉外出拍节目就必须跟个跟屁虫一样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