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南在唐灵儿家安心的住下已经过了几日,这几日真如叶南所希望的一样,无事发生。
每天就做做饭,监督一下曹爽修围墙,日子虽然平淡,但是叶南却乐在其中。
这一天,平静的小镇上被一辆摩托车的响声所响彻。
有如此响声不是因为摩托车的引擎有多好,纯粹是因为车是二手还不算新,跑起来就会发出这么大的响声。
摩托车在小镇口大槐树下停稳,驾驶的人翻身跳下摩托车。
他将便宜墨镜一摘,往上衣口袋故作潇洒的一别,把自己被风吹得有些乱的一头黄毛往上抹抹。
穿着牛仔裤的腿踩着一双刷得绽白的休闲鞋走进了大槐树下的商店。
“老板,来包芙蓉王。”
他说罢就从口袋中掏出手机,在手中杂耍一般转了个圈,用手一点,调出付款码放到老板的柜台上。
这人是小镇上老厨师刘大勺的儿子,人叫刘松,不过小镇上的人都喜欢叫他刘小勺。
因为他在县城里的一家饭馆里当掌勺的大厨,从某种意义上说也算是子承父业。
老板一看是刘小勺,脸上挂起似有似无的微笑,在柜台地下摸了一阵,掏出一包芙蓉王放到桌上。
“最近干嘛去了,刘小勺,要不是你今天来了,我专门给你留的烟就打算卖给别人了。”
刘小勺拿过烟,又从店里抽了张凳子坐下。
从怀中掏出打火机,熟练的将烟点上,叼在嘴里深吸一口,然后陶醉的从鼻子中呼出一气烟雾。
“妈的,店里忙死了,老子一天在厨房做菜做他妈十多个小时还不够,人都莫得天日见。”
刘小勺忧郁的说。
“老子跟店里请了几天假,回来散散心,闷在那个地方人他妈都要变成脑残去。”
本来他是镇上有名的二流子,虽然跟着他爸刘大勺学着做了几道菜,但是就是不肯出去找事做。
前几个月刘大勺四处托人走关系,终于把他安排进县里的一家小饭店里当厨师。
实际上就他这三脚猫功夫,就算是小饭店也轮不到他当主厨,顶多就炒几个简单菜,不需要什么厨师手艺的。
然而刘小勺却在村里四处对人宣扬,他是主厨,是饭店里的顶梁骨,不为别的,就为一个面子。
他又深吸一口烟,透过大槐树的树梢看向远处的天空,他很想念自己当年和几个兄弟驰骋时候的日子。
那时候身边的摩托车是他的赤兔马,喧嚣整个小镇,所有路上的人,无论妇孺老幼全都得给他让路。
如今那种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兄弟们各自找了个活干,他也被逼无奈上饭店里当厨师。
“刘小勺,你谈朋友了吗?去了县城也没看带个对象回来看看。”
老板一边算账一边跟刘小勺搭话。
现在快要到中午时间,镇上各家各户的烟囱里都飘出炊烟,商店里没人。
“妈的,一个个都不识货,没得谈!”
刘小勺幽怨的瞥了一眼老板,继续默默抽自己的烟。
不是兄弟不争气,奈何女人没眼光。
“你回来怎么先跑我商店来,不回家打个招呼吃饭。”
“那会得去啊,真不知道我爹是我亲爹还是饭店亲爹,每次我回去就要跟我念,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多跟饭店里厨师学东西。”
聊起这个话题刘小勺心中就感到郁闷,他把抽到一半的烟往地上一丢,然后用脚使劲践几下,熄灭烟头,然后一脚踢飞。
这话他不想多说,说多了容易破坏他在镇上树立的大厨形象。
一个大厨,怎么可能还要跟别人学习呢。
在刘小勺低头数蚂蚁的时候,一个倩影从他的面前经过,走到大槐树下的商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