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被揍的惨痛经历告诉他,看人不要看脸啊。况且,陈琛要真是什么无害少年,那时候大院里头,也不会有姑娘一听到他的名字,就吓得哇哇大哭了。那场面,简直了。
他叹口气,摇摇头。
“你什么意思?”陈琛眉心微蹙。
方允之翻了个白眼,别人怕陈琛,他可不怕。一股脑地把心里话都出来了:“哎呀,你自己凶不凶你还不知道啊。我告诉你,你去校园溜一圈就知道了。男生里,哪个不怕你。你你,自己凶不凶,心里没点儿逼数吗?”
陈琛心里确实有逼数。
但他并不想承认。
不但不想承认,此刻,他还有点想揍人。
不愧是从长大的,一看陈琛那样,方允之就知道了。这家伙,肯定是又手痒了。他半点都不给他揍饶机会,撒腿就跑,边跑边做鬼脸,简直是蠢的没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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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琛眉心褶皱难得松了些许,他心道:幼稚。
见陈琛没追上来,方允之放慢步子,转过头,看了他一眼。
脸上露出些许怀念的神情。他又想起了方才男生问的问题,下意识地摇摇头,不凶的,阿琛不凶的。
他知道,阿琛很好。
他还记得,初中那会儿,阿琛为了他,大发雷霆。把那群欺侮他的人,揍得娘都不认识的样子。那群人啊,像狗一样,还跪在地上叫他爸爸,真是爽得不行啊。他啧了一声,别,阿琛那会儿,还有点帅。可惜,阿琛太他妈钢铁直了。估摸着,掰歪什么的,难度系数太大了。况且,他也不是他的那道菜。要不然,他就冒着生命危险下手了。
方允之扯扯嘴角,这下,是真的走了。
毕竟,要上晚自习。
什么狗屁晚自习。
真他妈的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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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身深沉途啊,推眼镜,敲黑板#喜欢一个人是要有度的。
再喜欢,也不要喜欢到失去自我。
你可以喜欢一个人,愿意为他低到尘埃里,可没有人会喜欢尘埃里的你。
沈念瑶是女配中的一个,不过,不会成为那个为了抢男生而不择手段的那个。
#我不喜欢那种对待每个人都很好的男孩子,是相差无几的好。那种好会让人觉得,你和旁人并没有什么不同。我觉得阿琛这样就很好,不喜欢,就拒绝,而不是照单全收。那反倒,是种温柔吧。
可爱的仙女们,希望你们都能遇到,自己的那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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