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大明水师重新建,夹带私货拢人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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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乐摇摇头,点评道:“睚眦必报,这是个贬义词,我不太喜欢,我觉得应该用‘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句话概括更确切。”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诸葛师咀嚼着这句话,哈哈笑道,“果真不愧是国公爷,精辟之言,说的好!”

杨乐无比汗颜,这句话可不是他说的,而是那位伟大的领袖说的,他只不过是借用而已。他长长的叹了口气,说道:“江南地区,富甲天下,天下税赋十居六七,三大镇守太监竟然同时抗法不遵,不交盐税,偏偏就在变法之后,这分明是有人给我出的一个难题,但愿这一去,问题能迎刃而解,否则,江南不定,人人效仿,变法恐怕又要夭折了!”

诸葛师摸着胡须,道:“这借刀杀人之计虽然高明,不过若是国公爷趁此时机一举搞定了福王,不但能给天下所有的藩王树立了一个榜样,而且还能杀鸡儆猴,削藩的事情势必水到渠成。正可谓:塞翁失马,焉知祸福啊。”

“福王可不是普通的藩王,对待他,我们不能大意。”杨乐沉声说道。他心里十分清楚,此行的任务十分艰巨,要想从福王手里要到税银,比登天还难。

福王朱常洵,亦称福恭王,又俗称老福王,是明神宗朱翊钧的第三子,也是南明弘光帝朱由崧的父亲。

朱常洵是明神宗最宠爱的妃子郑贵妃在万历十四年所生,为第三子。而在此之前的万历十年八月(1582年),王恭妃生下长子朱常洛。明神宗宠爱郑贵妃,想废长立幼,被众大臣、孝定李太后极力反对,史称“国本之争”。

“国本之争”是万历朝最激烈、最复杂的一起政治事件,共逼退首辅四人,部级官员十余人、涉及中央及地方官员人数达三百多位,其中一百多人被罢官、解职、发配。斗争之激烈可见一斑。明神宗故意不上朝以示抗议。

为了平息皇储争议,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十月,神宗皇帝立长子朱常洛为太子、三子朱常洵为福王、五子朱常浩为瑞王、六子朱常润为惠王、七子朱常瀛为桂王(次子和第四子未成年就去世了),国本之争事件最终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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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便是大明末年的皇室藩王了。其中,当然数福王朱常洵的身份最为尊贵。

要从这位藩王手里拿银子,何止千难万难。为了防备不测,杨乐这次出京带了三百名神机营的士兵,全部都是从营中挑选出来的最晓勇善战的老兵,每人配朴刀匕首,三百人分成三支小分队,各队分别配备连环弩、火铳和长弓,除非有军队暴动,否则就凭这三百人,谁也休想伤得杨乐一根寒毛。

这是薛云亲自挑选出来的侍卫,杨乐现在可是国安局、甚至是皇上心中的支柱和灵魂,他怎敢大意?若不是杨乐觉得太过兴师动众,薛云真想给他配上三千人马,再派出十艘大船给他保驾护航。

三百人用两艘巨舰足以承载过来,这第三艘巨舰承载的则是京中豪门运往南方的货物。京师王公贵族多如牛毛,这些大家族少则数百人,多则上千人,因此需要大量的粮食银子来养活他们的家人和佣人,而明朝的俸禄是很低的,正是因为这个,所以他们才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侵占土地,兼并土地,贪赃枉法,这些都是为了敛财养家糊口。而且在变法之后,达官贵人手里的土地变得更少,因此,这些人不得不把目光转到了商业贸易上,利用官方的顺风船运载私货。

杨乐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所以对这种不妨碍公务、夹带私货的贸易并没有制止。水至清则无鱼,变法之后,如果真的不给这些人捞点油水,去养活他们的家人,生活所迫之下,他们恐怕又要惹是生非,阻止变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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