蓑衣夹克躺在还未燃烧处的森林腐烂树叶之上,他睁开昏花的双眼,看着天空中飘来的滚滚白烟。
“到现在,终究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吗?”蓑衣夹克看着天空,喃喃自语着。
到底是什么时候?是什么时候他开始改变的。
大概在20年前还是30年前,蓑衣夹克记不清了,过着退休生活的他对未来没有任何憧憬。
今天明天都一样,除了越来越笨重的身体其他没有任何改变,儿孙自有儿孙福,和他没有关系,他也一直奉行着这一点不曾改变过。
在城市街角晒太阳时,起初还有一些父母顾不上的孩子在他面前玩耍。可孩子会长大,这些泥孩子几年后各个被父母收拾的香喷喷,衣服头发整整齐齐,自然对他这个基本上不洗澡的邋遢老头嫌弃异常,甚至有极端的还认为他不应该存在。
尊老的人性和那种天然向往新生的兽性在对待他的人们心中反复交战,这点身为观察者他倒是很权威。
开始的时候他还用修养安慰自己说:这些动不动就觉得什么不应该存在的孩子见识太短,眼界太窄,世界因为不同才美好,因为不完美才有趣,尽管是深恶痛绝的东西,存在也总比不存在要好。
可随着一天天的老去,他终于连开阔的胸怀都没有了,一个人被人说成恶魔的话那么这人迟早有一天会化身恶魔,无论曾经的他多么不愿意如此。他终于变成了旁人眼中的怪老头,没有了胸怀,睚眦必报,倚老卖老。用应有的一点反抗,来向这世界证明自己还存在罢了。
可别扭的独角戏,始终无人欣赏。
那一天,他在捡垃圾时翻到了一本残破到只剩下三分之一的故事书。
“《天盗之王》”他念着这残的文字。
自那天以后,他不眠不休,熬了两个通宵和一个白天,最终才在烛光下把这一大厚本看完,这对于眼睛老花但又老花镜带的他可谓着实不适用。紧接着,他没有休息,砸破平时捡垃圾存下的所有积蓄去书店买《天盗之王》。
书中的冒险故事反复击打着他的内心,一场场热血的战斗,无论遇到多少困难都不放弃的决心,这是他心向往之的。
那句:“来做我的伙伴吧!”他想要对他人说。
“来做,我的伙伴吧。”他对隔壁的邻居老头这么说道。
邻居老头用扫帚把他赶了出去。
“来做我的伙伴吧。”这次他没有结巴,他对邻居的大姐这么说道。
这一次,大姐没有敢他出门,而是详细询问了他的病情。
“来做,我的伙伴吧。”几年里他一直这么说着。
有被他触动的老年人也看了《天盗之王》,有些人嗤之以鼻,有些人兴趣缺缺,可终究是有些人被其中的梦想所影响。
“世界不接纳我们,我们就让这个世界看看。”
秘密聚会中,他披上蓑衣,声称自己为夹克舟长,拿着两把捡来的生锈铁刀的左来头被封为大副,邻居大姐是被叫做那婆婆是航天士,还有鼻子长所以被叫做的巫老头,曾经是军队伙夫的山叔,自认为看过书的文老,以及偷来的小猪崽宠物等伙伴,初始的队伍就这样集结了。
这些老年人花光了这辈子全部的积蓄,卖掉了首饰、房子、传家宝,最终总算凑够了钱买了艘当废品处理的退役飞舟,而一行人,就这么出航了。
也许是巧合吧!万死无生的战斗竞争中一行人居然幸存了下来,不仅如此,他们还积累的丰厚了底蕴,蓑衣夹克也成功在偷渡到中州唤灵海后觉醒了祖腾之力。
曾经的那个时代,老贼团如雷贯耳,而听到了人也不由对这些老人敬佩万分,费翔迪贺兰任号也成了老而不死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