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视着聂璞离开的方向,白袍老者叹了一口气,似乎颇有不甘地道:“还是让蓝星系占了先。”
“灵星系无人,目前就只有他了,我倒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分担这泼天重担。”红袍老者不动声色地道。
“好吧,事情结束了,我们也各自回去禀报吧。”白袍说罢,化为一道光离去。
“星主,已经发动了,希望你早点回归。”红袍喃喃自语,也化为一道光消失。
……
在中土大陆西部有座小城,城西郊已渐渐荒凉,有一条小河穿流而过,河上有座小桥,看起来也有些破败。
这座桥是一个界标,小城至此就到了边界,桥那边除了稀稀拉拉的农家院落,就是田野,四季栽种着供应这座城的庄稼。
在小桥靠近城的方向,右街有一条小巷,小巷里住着七八户人家,其中最破的一户茅舍里,住着老少二人,祖母和她的孙子。
作为祖母的老妇人大字不识,姓甚名谁大家都弄不太清楚,孙子倒并非无名无姓,不过平时祖母和街坊都叫他小迷糊,七、八岁模样。
除了老少二人,家里再无旁人,就连亲戚朋友也从未见有往来。
小迷糊经常犯迷糊,把自己当做任意看见的鸡、猪、狗、猫的同类,发出和它们一样的叫声,和它们一起争食。
好在不管是虫子、骨头还是其他更不堪的东西,他吃进嘴似乎都能消化,至少未见受到伤害。
他似乎急需要一个稳定的参照物,来确定自己究竟属于哪类物种。
有人说这是小孩魂没有长全,有人干脆说是魂被吓掉了,祖母却认为这是神童的表现,拒不承认那些别有用心人的看法。
一家人没有个撑门立户的,能活下来就非常不易,受欺负那更是常事。
不过好在有两家紧邻,对他们还算是友善。
一家人姓朱,那家的朱老太与小聂子的祖母交好,经常给予小迷糊家一点资助,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当然,这样的友谊得以存在,大抵是出于怜悯和居高临下的施舍。
另一家人姓田,这家的田大叔是个老好人,老好到想不到要去欺负人,自然而然就和这祖孙二人渐渐相处融洽。
小迷糊不懂事,以为所有人都会像朱、田两家那样对自己友好,结果出去就经常被人欺负。
这一天,他又偷溜出去找朋友玩,可惜和他一般大的小朋友,愿意和他玩的少之又少,大多受了家里大人影响,避之唯恐不及。
这不仅是因为他家里太过孤穷,还因为他自己在别人眼中不仅是个傻子,一些举动更是充满了危险性,让人害怕。
因此他眼中的小朋友,根本就不是人类,而是一些猫猫狗狗,只可惜,他自己好像分不清人和动物的差别。
在他的眼中,不仅是众生平等,而是众生归一,万物混同。
这天,他一出去,就遇见了他最亲密的朋友小黑。
小黑是条流浪狗,在这个嗜吃狗肉的小城里,他的大多数同类都被搜捕,最后挂在了狗肉铺里,但小黑是个例外。
之所以这样,用惯于捕杀野狗的狗肉贩子的话来说,这狗还保持着狼性,警惕性高,对人类充满了天然的不信任。
故此,它总能在多次的围剿捕猎中逃出生天,安然无恙,时间稍久,都快成了传说中的图腾了,渐渐也就没有狗贩子敢打他的注意了。
更加神奇的是,狗命不长,这狗按年头算,早该老死了,但街坊间依然时常出没着他丝毫未见衰老的身影。
有意思的是,对人类充满警戒的黑狗,第一次见到小迷糊,就王八看绿豆对了眼,显得亲昵无比。
据当时在场的人说,从未看见高冷的黑狗如此蹦蹦跳跳,不住摇尾巴,围着小聂子打转,好像找到了失散多年的主人。
而小迷糊更不用说了,向来与猫狗亲近的他如获至宝,毫无心机的笑声响彻街巷,一直傻乐了许久。
自此,一人一狗每日都要见上一面,盘桓一阵子,间或有其他朋友参合进来,也是疏不间亲,取代不了各自在对方心目中的位置。
当然,那些其他朋友,还是些猫猫狗狗,甚至有毛毛虫这样奇怪的生物。
不过,黑狗从来不上小迷糊的家,即便到了门口也不进去,反而回头撒腿就跑,看来,除了小迷糊,他仍旧对所有人都充满了戒惧,哪怕这人是小聂子的至亲。
小黑看见小迷糊,表现得依然很激动,很兴奋,甚至比以往更加突出一些,好在小迷糊本身就是一个心智未开的孩子,根本不会注意这点反常。
以往都是小黑跟着小迷糊走,像一个撒着欢儿的护卫,今天却异常,一见面,小黑就一个劲儿地咬着小迷糊的衣服往前拖,要他跟着自己走。
小迷糊的衣服本就破旧,被拉扯几下就裂开了口,但小黑却并不打算停止这样的行为。
小迷糊终于发现了异常,却也不会责怪好朋友,只是示意小黑带路,自己跟随。
就这样,在小黑的带领下,一人一狗跑出了那条小巷,跑过了那座小桥,跑到了田野中。
在一处树荫遮盖的田埂上,小黑停了下来,树荫下转出一个人来,看样子专程在这里等待这一人一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