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璇接过笔,在书的扉页上写下:雾散,梦醒,时光荏苒,沉淀下来温暖而非惊艳。睍莼璩伤最后签下了自己的笔名--洛洛。
哇……洛洛的字真漂亮。程梓翎接过签好名的书,赞叹道。
我看看。程梓帆拿过书点点头,洛璇的字迹清秀中透着一股子遒劲,确实漂亮。
凌逸舟扫了一眼,洛璇书法是有功底的,不是练个几日就可以有的风骨。
让程先生见笑了。洛璇小时候上过不少兴趣班,李玫给洛莹学什么必定也给洛璇报名,书法学的最久,断断续续也有五六年。
洛璇还是有些好奇,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小苍兰?
你写过一篇散文,里面写到小苍兰像是妈妈的化身,颜色浅却不失端雅,香味浓也不会甜腻。程梓翎居然能记得如此清晰洛璇都有些诧异呢。
我还做了简报呢,把你写的散文都收录起来了。程梓翎将书收进包包里,认真打量着洛璇,我以前猜测你应该是一头直发,穿着棉布长裙在风中行走。
呵呵……看到真人很失望吧。洛璇看看自己的牛仔裤,高中之前她确实常穿棉布长裙,只不过后来开始做兼职,长裙不方便,才习惯穿裤装。
能说出你喜欢的东西,都是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揣测出来的,不管什么事情……只要肯用心就会知道的……程梓翎笑着说,至少直发猜对了啊,而且……你比我想象中的要漂亮,是美女作家呢。
洛璇摇摇头,我可不是美女,更不是作家,只能算是一个写故事的人而已……不过还是谢谢你喜欢我写的东西。
她从没想过,有人会如此认真地读自己写的文字,除了欣慰更多的是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