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令从各要道追缉谭辉。”方县令义愤填膺道。
徐修宏没有表态,但眼中泛起了疑虑之色。
洛剑秋案后第三天。捕头带来了嫌犯谭辉的消息。
徐修宏跟随着来到县衙大堂,方县令早已正襟危坐。
堂下跪着一个瘦弱的鼠须男子,全身哆嗦得如风中飞舞的落叶。
此人名叫谢强盛,但身上却穿着谭辉的滚花长袍,而且下摆血迹斑斑。
“谢强盛,谭辉的衣服为何在你身上?你是不是杀了他?”捕头质问道。
根据谭辉夫人的描述,众人依照谭辉离家最后一天所穿的衣物寻找他,不想却抓到了谢强盛。
谢强盛嚅嚅道:“县令大老爷,我冤枉啊。这身衣裳,它不是我的……是我捡来的。”
“你从哪里捡来的?”徐修宏眼中精光闪烁。
“回大人,就从县城东边的凤凰山林子里捡来的。”
“凤凰山!”捕头面色一变,徐修宏小声问了句,捕头回道:“凤凰山上到处都是山匪和强盗。”
午时,徐修宏等人跟随谢强盛来到了凤凰山山脚下的林子里。
在一块凸出的大石头上发现了一些凝固的血迹。
谢强盛就是从这儿捡走的长袍和靴子,看来他并没有说谎。